

关于调整国道G243龙州至凭祥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
桂发改交通〔2018〕1288号
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:
你委《关于调整G243龙州至凭祥公路建设规模的请示》(崇发改报〔2018〕249号)及相关材料收悉。经研究,现批复如下:
我委以桂发改交通〔2017〕597号文件批复了国道G243龙州至凭祥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,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,路线全长约58公里,其中完全利用段长15公里,实际建设里程约43公里,总投资估算为58700万元。根据交通量预测结果和拟建项目在路网中的功能作用,以及《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道G243线龙州至凭祥段新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》(交规划函〔2018〕462号),同意调整国道G243龙州至凭祥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调整后,龙州县城过境段和凭祥城市过境段共约18.8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,路基宽度24.5米,设计速度60公里/小时,增加投资约34721万元。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3421万元。
其他事项仍按我委桂发改交通〔2017〕597号文件中有关内容执行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18年11月6日
责任编辑:陈剑龙 |